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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 2019

呼吁人權理事會第 42 屆大會追究责任: 中國政府迫害经济、社会、文化人權捍衛者

在人權理事會上,中國代表经常提及它在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方面取得的成就,並以此 来作为一概拒絕遵守聯合國保護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原則的理由。人權理事會成員國必須 清楚地意識到,在中國,政府已經監禁了許多倡导保护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人權捍衛 者,並且關閉了促進人人平等享有這些權利保护的民間組織。在人權理事會第 42 屆會議 期間,成員國必須採取行動,使中國對自己公开承诺的保护人權的義務負責,包括它在参 选本届人權理事会前作出的承諾。可以採取的行動包括:公开发言、表达关注、推动進行 調查或發布聯合聲明等。

我们提请你们注意,仅仅在过去一年中发生在中国的人权侵犯。中國政府羁押了许多致力 於環保、住房、土地、勞工、公共衛生和残障人權利保护工作的人權捍衛者,以及那些爭 取平权保護、反歧視的非政府组织员工(見附錄里的个案)。其中一些人被警察拘留后已 经非自愿失踪。當局集中打压公民記者和非政府組織員工,因為他們報導和記錄社會、經 濟和文化權利受侵犯的事件。我們強烈敦促您在人權理事會第 42 屆會議的發言中,提到 受迫害的社會、經濟、文化權利捍衛者的个案,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询问这些个案, 在你们的声明或联合声明里要求立即釋放这些人权捍卫者。

我們了解經濟發展對享有所有人權有重要貢獻。然而,人權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相互關 聯。剝奪任何人權都會對享有其他人權產生負面影響。中國政府侵犯这些人權捍衛者的公 民权利和政治权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 免遭任意拘留、酷刑、強 迫失踪的自由,以及获得公正司法程序保护的權利。這些是《世界人權宣言》所保障的權 利。剥夺这些人权有损于所有人包括所有中国公民平等享有經濟、社會與文化人权保护。

中國政府在聯合國推動的“中國模式”以犧牲對普世人權的平等保护為代價來获取經濟發 展,導致了发生在中國的对其它各種人權的侵犯。在今天的中國,數以百萬計的低收入家 庭承擔不起急剧高涨的醫療保健和看病吃药的费用;數百萬工人和农民工在高危条件下工 作而得不到劳保、工伤和职业病赔偿,也因政府禁止自由獨立工會而無法享有公平工資和 福利待遇的談判權;數以百萬計的城鄉居民遭受污染的空氣、水源和土壤带来的恶果,而 他們的诉求在互聯網上被屏蔽,抗議活動遭到警方鎮壓;政府的政策法规繼續允許、甚至 鼓勵歧視婦女、农民工、残障人、艾滋病和肝炎感染者、少數民族和性少数群体。
我們希望你们高度关注中國政府在新疆地區的大规模任意羁押,那裡的法外再教育营里面 关押了许多維吾爾族和其他突厥穆斯林少數民族人士,政府仍在系統鎮壓新疆和西藏的宗 教自由。我們敦促你們,面对中國政府在新疆和西藏地區系统侵犯公民權和政治權的行為,
不要保持沉默。这种人权侵害對這些地區數以百萬的少數民族的文化權利以及經濟和社會 權利,已然構成了严重威脅。
事實證明,中國政府的治理和發展方式在促進平等保障公民和政治自由以及經濟、社會和 文化人權方面已經完全失敗。所謂「中國模式」也對香港人民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相 对较宽的自由構成了威脅,这种模式反对并诋毁民主政治制度、法治和基本公民權利和政 治權利。請聲援香港人民抗争他们的普世人權,包括言論表达、和平集會自由,並公開對 中國不尊重「一國兩制」框架原則表达看法。

我們相信,你们为這些人權捍衛者和侵权现象發声,表达的是你們政府對維護普世人權的 堅定承諾。作為人權理事會的成員之一,中國應該維護人权的最高標準,人权理事會其他 成員國必須使用這一標準作为衡量中国政府行为的准则。中國政府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 公開承诺与它在國內的行径大不一致,中國政府并没有為所有中國公民的經濟、社會和文 化權利提供平等保護, 因为它系统性地剥夺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此情况下,聯合 國所有成員國都有責任採取行動。

此致,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人权捍卫者)
Covenants Watch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Front Line Defenders (前线卫士)
Hong Kong Christian Industrial Committee (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 Human Rights Network for Tibet and Taiwan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 International Labor Rights Forum (国际劳动权利论坛)
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国际人权服务社)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Reporters Sans Frontières/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无国界记者)
Safeguard Defenders (保护卫士)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iwan Labour Front (台灣勞工陣線)
Taiwan Support 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Network (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 Treatment Action Group
World Organisation Against Torture (OMCT) (世界禁止酷刑组织)

 

Appendix: Individual Cases of Persecuted Socio-Economic Rights Defenders in China

附录:被中国警方羁押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维护者个案,2018-19(选)

  • 7 月 22 日,反歧视和健康权利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程渊、刘大志和吴葛健雄以“颠覆 国家政权”的罪名被秘密监禁,被控这一罪名的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8 月 26 日,当 局正式逮捕了这三人。 他们所工作的组织叫长沙富能,自 2016 年成立以来,该组织 通过政策倡导和法律赋权,为弱势群体(包括艾滋病感染和乙肝感染群体)提供法律 和权利保护。中国目前担任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方案协调委员会主席。
     
  • 近年来,毒疫苗事件是中国最严重的公共卫生健康危机之一,受害者及其家属因提倡 改善监管和保护受害者而面临刑事诉讼,虽然他们的诉求是与官方宣传是一致的。1 7 月 26 日,一名毒疫苗致残婴儿的母亲何方美被河南当局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起诉, 因为她成立了一个活动小组,该小组组织受害者家属倡导疫苗安全,并要求赔偿。一 旦被判罪,她可能会面临长达 10 年的监禁。
     
  • 尽管中国政府在国际论坛上承诺中国将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但环境权民间维权者在 过去一年里却仍是政府打击的目标。8 月,江苏法院以维权人士嵇书龙撰写有关反腐 败和污染文章为名,判处她 4 年监禁。2018 年 5 月以来,民间环保组织"绿叶行动"的 创始人薛仁义一直被拘禁。警方告诉他,“绿叶行动”正在被“外国势力”控制、利用, 并称他的组织在全民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方面的运动已构成了“非法 活动”。
     
  • 中国政府在一连串对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维护者的打击中,也针对了住房权维护者。 在政府支持的土地开发商抢走了她和家人的土地之后,陈建芳开始挺身捍卫土地权和 住房权。此外,陈女士与已故维权人士曹顺利一起倡导民间社会在 2009 年和 2013 年 的中国普遍定期审查中发挥作用。两人都因此遭到报复,曹女士在羁押期间,因不当 医疗导致健康恶化,在警方看押中死亡。自 2019 年 3 月 18 日,陈女士在发表一篇纪 念曹顺利去世五周年的文章后,被警方带走,此后一直失踪。2 直到 7 月,当局通知 她的律师,她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被正式逮捕,但当局仍拒绝透露关押她的 地点。
     
  • 自 2018 年 7 月当局镇压佳士科技工厂的罢工工人以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劳工权利倡 导者的迫害,包含工厂工人、活跃人士、研究人员、非政府组织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 当被解雇的劳工试图组建工会来争取欠薪之后,有四名佳士科技厂工人——李展、刘 鹏华、米久平和余俊聪——以及当地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付常国,遭到警方拘捕。3佳 士罢工抗争吸引了许多在校学生或刚毕业的精英大学毕业生的注意,他们组织前往深 圳声援佳士工人,并协助他们进行维权,结果也遭到政府镇压。自 2019 年 1 月以来, 警方扩大了对劳工权利维护者的迫害,逮捕了五名非政府组织工作者,包括当地知名 劳工组织负责人,三名关注劳工权利的社会工作者和一名在工厂工作的劳工活动家。4
  • 一些公民记者因关注与报导政府侵害社会经济人权的现象,而遭到中国政府的报复。 在 2019 年 2 月至 4 月期间,三名经营在线独立媒体平台《新生代》(iLabour)的维 权人士——柯成兵、危志立、杨郑君——遭到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RSDL)而行 踪不明,并于 8 月被捕。这三位人士遭到羁押,很可能是当局为了报复他们报道湖南 尘肺工人的境况和抗争。今年 7 月,四川一家法院判处维权人士、公民记者黄琦 12 年 有期徒刑,他由于报道人权侵犯被判“泄露国家机密”。今年 1 月,非政府组织“民 生观察”( Civil Rights & Livelihood Watch)负责人刘飞跃因被判五年有期徒刑,该 组织曾报导了“被精神病”等人权侵犯事件。尽管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在 2018 年 4 月呼吁中国当局释放此黄琦和刘飞跃,但他们仍然被判罪入狱。5
     

    1 http://www.xinhuanet.com/english/2019-06/29/c_138185186.htm
    2 https://www.ohchr.org/Documents/Issues/Reprisals/A_HRC_42_30.pdf
    3 https://spcommreports.ohchr.org/TMResultsBase/DownLoadPublicCommunicatio...
    4 https://www.nchrd.org/2019/07/china-must-release-detained-labor-rights-a...
    5 https://www.ohchr.org/Documents/Issues/Detention/Opinions/Session81/A_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