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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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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捍卫者在中国的处境极为恶劣,自习近平当政以来,他们的活动空间进一步受到限制。中国的人权捍卫者活跃在许多领域,包括律师、记者、学者、政治透明倡导者、住房和土地权利活动人士、博客作者、作家、艾滋病活动人士以及推动少数族群权利者。不论从事哪项工作,人权捍卫者一旦披露侵犯人权的现象、挑战当局或联络大家声援被关押的同事,就会面临政府的报复。这些报复包括几乎每天的骚扰、威胁家人,以及拘留、失踪、酷刑和监禁。

此外,人权捍卫者必须在极为严格的立法下开展工作,措辞含糊的法律在执行上可以有选择地用来惩罚人权捍卫者。尽管中国宪法保障言论、出版、结社和示威的自由,习近平政府大量使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关押那些为他人的权利说话和行动的人。2016年,以“颠覆国家政权”这样一个更加严重的罪名指控一些有影响的人权律师,表示当局对人权团体打压的升级,并且显示出政策转向将人权捍卫者明确地划为国家的敌人。

在结社自由方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非政府组织(NGO)登记须政府预先核准。要做到这一点,非政府组织必须要有政府机构的担保,这意味着任何触及人权问题的非政府组织不会被允许登记。为了规避这些条例,一些非政府组织——那些被允许存在,但无法找到政府机构担保的NGO——以企业形式登记,任凭各种国家官僚机构的骚扰。由于在国内很少有资金面向NGO,特别是那些从事所谓“敏感”问题的NGO,很多NGO一直以来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申请来自海外的资金。2015年发布了关于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活动管理的立法草案,规定国内NGO和人权捍卫者接受那些没有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外国NGO的资金属于非法。这些法律不仅切断了境内组织资金的重要来源,也将进一步阻隔中国公民社会在国际上的机遇、交流和联络,扼杀其成长。

受理人权案件的律师经常受到官方的特别关注,定期受到各种形式的监督和压力,包括骚扰、软禁和监禁。中国许多知名人权捍卫者都是那些因为试图以中国自己的法律向政府追责而受到国家惩罚的律师。2015年夏天,对法律界人士的打压席卷全国,300多名律师、法律助理或家庭成员受到拘留、讯问或骚扰。半年过后,二十多名律师仍然在押,另外数十人被禁止去国外旅行。有些在押人士在未经任何审判之前,在中国国家电视台上被示众,“承认”自己的“罪行”,极少在押人士能够与自己的律师见面。

在西藏和中国西部藏人聚居的地区以及在新疆,自2008年和2009年相继爆发暴力事件以来,人权捍卫者的处境急剧恶化。从那时起,这些地区已经布满了中国的安全人员,使人权捍卫者更加难以开展合法捍卫人权的工作。自2009年起,藏人自焚事件相继在四川、青海、甘肃各省以及西藏本土发生,抗议中国的统治,要求允许达赖喇嘛返回拉萨。新疆近来不断发生骚乱和暴力事件,由于警方对这些地区的封锁,很难获得在当地活动的人权捍卫者的准确信息。2014年1月,寥寥无几的为本族人权利说话的维吾尔声音也被禁言,敢于直言不讳的学者、维吾尔人权捍卫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从北京家中带走,随后以“分裂”的罪名被捕。同年晚些时候,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中国跨越国境以控制人权叙说的意愿也随之增长。中国绑架人权捍卫者的行为已经在泰国和缅甸发生,而国际社会一直没有发出批评的声音,因为各国争相确保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经济交易。尽管在国内面临着风险,人权捍卫者仍然继续组织网络,公布侵权现象,在受到拘留、殴打、酷刑或监禁时互相声援。尽管在习近平治下打压升级,中国人权捍卫者的数量反而增加,体现出中国人权运动的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