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社会呼吁结束中国的强迫失踪
在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之际,国际社会必须承认并应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泛使用强迫失踪的现象。
五年多前的2017年8月13日,人权律师高智晟第三次失踪,他被誉为“中国的良心”,长期以来一直为敢于发声的人、宗教少数群体、因土地被征用而被赶出家园的人或抗议剥削的人们争取权利。为此,他不断进出于监狱,与家人分离了近十年。五年多来,他的妻子和孩子不知道他的下落,甚至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
高智晟的案子很严重,但也只是冰山一角:许多其他维权人士和律师也面临着类似的命运,比如唐吉田,他于2021年失踪,受尽折磨,被关押在一个秘密地点。早在 2011 年,包括强迫失踪问题工作组在内的联合国专家关于对参与中国人权运动的人使用强迫失踪的状况敲响了警钟。它被用来压制那些促进权利和自由的人,使酷刑和虐待行为不受任何监督,并向任何敢于批评政府的人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信息。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也发出过响应,他曾提醒国际社会,强迫失踪是“镇压、恐怖和压制异议的一种手段”。亲属们本身也是这一罪行的受害者,他们被剥夺了伸张正义和了解真相的权利,这构成了对直系亲属的残忍和不人道的待遇。
然而,无论一个国家多么强大,无论他们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安全挑战(真实的或仅是被感知的),专家们严正强调:“永远不能为失踪提供任何借口。” 国际法在任何情况下都严格禁止强迫失踪,如果作为对任何平民人群的广泛或系统攻击的一部分而实施,则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中国政府继续无视关于要求其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呼吁。九年来,它一直无视联合国强迫和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对该国的访问请求,包括于 2022 年 1 月 7 日的最近一次请求。与此同时,提交给工作组的个人失踪案件数量激增, 到 2021 年达到 214 个案件,其中 98 个仍是未决案件。
联合国、各国政府和世界各地的民间社会迫切要求中国明确地结束一切形式的强迫失踪。
联合国专家和民间社会参与者记录了中国当局使用的许多相当于强迫失踪的做法。有些做法被写入中国法律,或者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方针;也有些做法是在中国自身的法律范围之外。有些做法针对个人的行为或言论;另外一些做法的目的是恐吓特定的种族或宗教社群。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RSDL)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允许“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授权在实施逮捕前将某人关押在一个秘密地点长达六个月。这个“地点”是非官方的,由警方酌情选择,个人被单独监禁,无法联系家人、律师或选择对该措施提出上诉。对于那些被指控犯有“国家安全罪”的活动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来说尤其如此。不完整的政府数据承认大约使用了 23,700 次 RSDL,但民间社会估计,在 2013 年至 2021 年期间,实际数字接近 85,000 次,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次数还在增加。尽管被联合国专家谴责为“强迫失踪的一种形式”,但这种做法仍在继续,“本身可能构成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甚至酷刑。”专家的评估很明确:必须废除 RSDL 。
留置系统
留置这一项法外拘留制度模仿 RSDL 的做法,但用于专门惩罚任何涉嫌“渎职”或“经济犯罪”的公务员或中共党员,可能涉及近3亿受害者。与 RSDL 一样,留置拘留可持续长达六个月,将受害者单独监禁在秘密地点。然而,拘留不在包括刑事诉讼法在内的中国法律的范围内,因为留置不属于刑事司法系统的一部分。相反,它由中国强大的法外反腐监督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NSC)管理,这是一个只对中共负责的准国家机构。法律保障,包括获得法律顾问的权利,不适用于被留置调查的个人,除非他们的案件被送交刑事起诉。不完整的官方数据承认有 11,000 人处于留置之中,民间社会估计失踪受害者的实际数字超过57,000人。联合国专家于 2019 年 9 月就此问题向中国提出一般性指控。
精神病院监禁(安康)
自 1980 年代以来,中国公安部将因政治和宗教信仰而被定为精神病患者的人关押在精神病院,这被称为“安康”(“平安健康”)。尽管进行了法律改革,警方仍继续将人权捍卫者送至安康机构和面向公众的精神病院接受无医疗理由的强制治疗。民间社会数据表明,这是一种常规的、大规模的做法,受害者被禁止与外界接触,并经常遭受酷刑和虐待,而家人却不知道他们的亲属被强制住院。
西藏的强迫失踪
中国当局继续使藏人被失踪,包括宗教领袖、批评家和有影响力的思想家,对他们施以酷刑和虐待,并利用失踪的威胁在西藏各地灌输广泛的恐惧。2022 年 2 月,六名联合国专家对西藏音乐家伦珠扎巴、作家洛桑伦珠和学校教师仁钦吉的身体健康表示担忧,他们因“支持西藏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文化活动”而被捕并失踪。2021 年 7 月,四位联合国专家对仁青次成和果·喜饶嘉措的强迫失踪表达了类似的担忧,指出“针对西藏宗教少数群体的任意和单独拘禁的令人担忧的模式(……),其中一些相当于强迫失踪”。
十一世班禅喇嘛根敦确吉尼玛是藏传佛教最重要的领袖之一,他于1995年失踪,年仅六岁。中国政府继续无视要求释放他的呼吁、联合国专家的关切,以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要求查明他的下落和健康状况的请求。
维吾尔族地区的强迫失踪
从 2017 年开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UAR,或称维吾尔地区),中国政府官员们将维吾尔人和突厥穆斯林单独关押在拘留营、强迫劳动的场所、长期服刑的官方监狱以及其他有可能遭受强迫劳动的场所。向联合国工作组提交的关于强迫失踪的报告急剧升级,表明这种做法广泛且系统化。虽然中国政府将这些集中营称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但集中营式的行政拘留在中国的法律或国际法中都没有依据。
记者和非政府组织报告了不计其数的证词,这些人的家人正失踪或失踪已久并被认为是被拘留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但他们无法确定其家人的下落。他们几乎从未收到中国当局关于其家庭成员状况的官方确认;他们想从中国驻外领事馆或大使馆获取信息的努力基本上没有成功过。极少数被拘留者获准与外界接触。即使是生活在新疆的名义上“自由”的维吾尔人也被禁止与国外的家人或朋友交谈。国内外的维吾尔人完全被剥夺了了解真相的权利。
作为以下的签署组织,我们敦促整个国际社会确保持续关注并采取有意义的行动,结束在中国发生的一切形式的强迫失踪。当局必须释放所有失踪者,确保其亲属了解真相、伸张正义、获得赔偿以及保证不再重犯的权利。
我们与所有失踪者站在一起,与他们的亲人站在一起——他们盼望失踪者能活着回来。
签署方: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
北京兴善研究所(China Against Death Penalty)
对华援助协会(China Aid Association)
中国人权捍卫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
前线卫士(Front Line Defenders)
保护责任全球中心(Global Centre for the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
葡萄牙支持西藏小组(Grupo de Apoio ao Tibete Portugal)
香港民主委员会 (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英国港侨协会(Hongkongers in Britain)
香港监察(Hong Kong Watch)
国际律师协会人权研究所 (IBAHRI)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nternational Campaign for Tibet)
国际法学家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
国际人权服务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ISHR)
国际人权协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Human Rights)
国际西藏网络(International Tibet Network)
律师助律师基金会( Lawyers for Lawyers)
加拿大律师人权观察(Lawyers’ Rights Watch Canada)
北加州香港会(Northern California Hong Kong Club)
法国锡耶目标西藏(Objectif Tibet, Sciez, France)
美国笔会(PEN America)
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
权利实践(The Rights Practice)
29 原则(The 29 Principles)
德国西藏倡议组织(Tibet Initiative Deutschland )
西藏正义中心(Tibet Justice Center)
爱尔兰西藏支持小组(Tibet Support Group Ireland)
自由西藏学生运动(Students for a Free Tibet)
藏瑞友好协会(Swiss Tibetan Friendship Association)
维吾尔人权项目(Uyghur Human Rights Project)
世界反酷刑组织(World Organisation Against Torture)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World Uyghur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