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 "镇压五年,肇事者仍未受到 惩 罚
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对律师和其他人权捍卫者的 "709 "镇压已经五年,侵犯人权捍卫者的行为有增无减,肇事者仍逍遥法外。前线卫士组织呼吁中国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拘留或监禁的人权捍卫者,停止对他们一切形式司法和法外骚扰,为他们及其家人遭受的任意羁押和其他权利侵犯提供补偿
从2015年7月9日开始,多达300名人权捍卫者(他们大多参与法律活动)在一些城市被警方带走审讯。虽然许多人在不久后被释放,但是一些人被长期拘留,家人和律师未收到他们下落或身体状况的消息。除了少数人之外,其他被关押者人都不允许会见他们的律师,他们被告知所代理的案件涉及到 "国家安全"。
一些被拘留的人权捍卫者如周世锋和王全璋,最终被起诉,并在不公正审判中以莫须有的罪名指控和判刑。还有一些人在延长了隔离监禁后被保释,他们在关押期间受到严密的审讯、虐待和/或被强迫电视 “认罪”,如女律师王宇。
2015年以来,“709”"镇压中使用的法律和法外措施仍在继续,并且更加广泛和系统,不仅针对人权律师,还针对劳工权利人士、公民记者、非政府组织工作者、访民和少数民族,尤其是在新疆的少数民族。这些措施包括:
· 通过镇压性法律和法规,赋予国家当局更多不受约束的权力,限制公民空间,限制互联网自由,并惩罚人权捍卫者包括在线和离线的合法行动和表达。这些法律包括《国家安全法》(2015年)、《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2017年)、《网络安全法》(2017年),以及2016年至2018年实施的相关法规,包括《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环境治理规定》(2020年),以及一周前对香港实施的《国家安全法》。
· 往往以 "国家安全 "为由,拒绝当事人所选择的律师已经成为惯例。被拘留的人权捍卫者或家属往往被迫解雇律师,接受国官派律师。
· 进行秘密审判,如人权律师江天勇和余文生案。
· 监视和骚扰被拘留人权捍卫者的家人和支持者。
· 刘晓波和纪斯尊等数名人权捍卫者在羁押场所内得不到适当的医治,导致他们死亡。女律师李昱函自2017年10月被关押以来,尽管健康状况恶化,但她的保外就医要求在2019年4月被拒绝。
· 中国当局向外国科技公司施压,要求它们审查内容、暂停用户使用,或阻止中国用户访问在线应用商店中的隐身工具。警方向中国大陆维权人士施压和威胁,要求他们删除推特上的社交媒体帖子。
· 在当地司法局的干预下,人权律师被吊销律师执照,在申请执照更新时面临障碍,或被律师事务所停止聘用。还有一些人权捍卫者由于经常受到地方当局的骚扰,无法获得或保留就业或收入,变得一贫如洗。
· 对一些人权律师和其他人权捍卫者实行了旅行限制,其中许多人只是在机场或在过境点才被告知这种限制。警方以广泛的 "国家安全 "理由为这些限制辩护,但没有提供任何具体细节。
· 增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使用,这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措施,允许地方公安人员将被控 "危害国家安全 "的人权捍卫者关押在不公开地点,时间长达6个月。
· 人权捍卫者面临刑事起诉时,每个阶段的法律程序往往被延长。刑事拘留、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和作出判决的延长时限经常获得批准,导致被拘留者从被捕到获得判决的时间延长。例如,女性人权捍卫者刘艳丽在2018年底被正式逮捕前,已经被监视居住近半年;2019年1月底才受审,15个月后于2020年4月被判刑。
· 拘留后被释放或刑满被释放的人权捍卫者,被严密监控,或被强制失踪。
1993年至2019年,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发现中国至少有94起案件违反了国际人权义务,其中20起发生在2015年至2019年。这些案件大多涉及人权捍卫者。工作组多次警告中国,“广泛或系统地监禁或其他严重剥夺自由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准则,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据前线卫士了解目前还没有中国官员因这些违法行为被追究责任。
中国民间社会活动人士一再呼吁政府保护公民空间,改革镇压性法律,追究侵犯人权官员的责任,并确保合法的救济途径。前线卫士支持并回应了这些呼吁。然而,中国政府未听取这些建议。
在武汉新冠疫情爆发的早期关键阶段,中国政府倾向于压制人权工作以及对政府有缺陷措施的合法关注,都是悲剧的体现。警察恐吓和压制吹哨医生,其中一位医生后来死于病毒,他曾尝试警告其他医生。
鉴于中国不愿意尊重和保护人权捍卫者,前线卫士呼吁国际社会采取果断的紧急行动:
· 今年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召开一次特别会议,以解决中国广泛和系统性的侵权行为,包括对人权捍卫者的报复行为;
· 建立一个公正和独立的联合国机制,如联合国特别报告员、人权理事会任命的专家小组或秘书长特使,其任务是 密切监测、分析和每年报告中国的人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