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王芳采取行动
阁下,
2017年7月18日,人权捍卫者王芳在参加声援被拘留的中国活动人士吴淦的集体摄影活动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三年徒刑 。判决是在庭审五个月之后宣布的,而王芳被捕已经接近两年。
2017年7月18日,人权捍卫者王芳获刑三年。判决是在庭审五个月之后宣布的,再过一个星期,就是王方被捕整整两周年。王芳因参加声援被拘留的中国活动人士吴淦的集体摄影活动,被以“寻衅滋事”定罪。法院对王芳宣判当天,当地警方封锁了法院周围的几条道路,阻止活动人士接近法院。
2015年7月25日,王芳和一些活动人士在武汉著名的黄鹤楼前拍照。所有活动人士穿著文化衫,上面印着2015年5月被捕的活动人士吴淦的画像。三天后,王芳到另一位活动人士的家中拜访时,二十多名武汉国保突击搜查这名活动人士的住所,将王芳带走关押。2015年8月8日,在十五天行政拘留期限结束之前,王芳被刑事拘留。王芳的庭审原定于2016年12月,后来延期,据称是防止外国外交官旁听庭审。
尽管警方和法院多次试图迫使王芳“认罪”以减轻刑罚,但王芳拒绝认罪,并表示她穿文化衫声援被监禁的人权律师是她的权利。王芳的庭审改在今年2月,当天,有十几名支持者在法庭外被关押。
我谴责中国政府延期和任意羁押王芳、对她的判刑以及持续的司法骚扰,我认为,中国政府的这些行为完全是为了阻挠王芳以和平的方式为其他人争取权利和自由。
我敦促中国当局:
1. 立即释放王芳,撤销对王芳的判决,我认为对王芳的羁押和判刑完全是由于她以合法且和平的方式捍卫了人权;
2. 遵守中国法律和国际法律中有关犯罪嫌疑人程序权利的所有要求;
3. 停止对中国所有人权捍卫者的迫害,保障在任何情况下,中国所有人权捍卫者能够从事其合法的人权活动,免于报复的恐惧,包括免于司法骚扰,不受任何限制。
谨上